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度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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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教师:
根据广东省委统战部和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《关于推荐2019年度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的通知》要求,发挥地方教育资源优势,支持海外华校发展,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师赴海外华校任教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、外派教师要有较高思想觉悟,热爱海外华文教育事业;业务精通,教学经验丰富;粗通英语;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。
2、外派教师需具有幼儿教育、中文、对外汉语和汉语国际教育及其他中文类相关专业本科学历;2年以上工作经验(派往印度和委内瑞拉需5年以上经验),从事一线教学,任教幼儿园课程或语文课,业务精通,教学经验丰富;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学能力证书,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,具有中华才艺(手工、民族舞、书法、民乐等)者优先录用;
3、身体健康,无慢性疾病和严重病史,无不良记录、嗜好,年龄在25周岁以上(1994年4月30日前出生,外派印尼教师年龄需27周岁以上),男性教师不超过60岁,女性教师不超过55岁;
4、2019年,广东省外派教师拟派往印尼、泰国、巴拿马、委内瑞拉、马达加斯加、莫桑比克及加勒比地区荷属和法属国家或地区。
二、外派教师任务及任期
1、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。
2、任期:每次外派工作的任期为一年(以出入境时间为准),如任期延长或提前结束,需报省委统战部呈中央统战部审批,未经批准,个人不得擅自逾期不归或提前回国。教师外派期间,不安排回国休假及家属赴外探视,如利用假期回国探亲需提前向聘方学校申请,并报省委统战部侨务文化工作处同意,在海外任教期间严禁前往第三国探亲访友或旅游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。
三、待遇:详见附件1。
四、申请流程
各学院汇总本学院报名情况,于4月22日上午9点前,将本学院外派教师个人简历表(附件2)、外派教师考核表(附件3)和推荐外派教师报名汇总表(附件4)纸质版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图书馆204室)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jczhk@jluzh.edu.cn。
注:1、外派教师个人简历表和考核表要求表格内容完整填写(拟派国家、拟派学校和拟派时间可不填);
2、简历表原件需附照片,电子版也需要插入电子照片
联系人:魏志祥、梁明玉 联系电话:7629011;7626201
附件: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19年4月18日